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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伊春市城乡规划局

吴立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老中心城区规划增加停车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停车难的问题在我市老城区体现尤为突出,解决起来难度也较大,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早期建成的小区停车配建指标偏低,在建设之初各类行业规范对停车设施的要求不是很高,才导致了早期建成的小区车位一位难求的局面。

在解决停车问题方面,我局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多种手段。一是在建设项目规划时,按规范给定停车位指标,不滿足停车位配建指标的项目不予受理;二是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在规划时,结合道路两侧建筑功能充分考虑路内停车空间的设置,使规划道路在满足静态交通的同时又不影响动态交通;三是鼓励开发商结合项目建设地下停车场,在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在同时,增加停车设施。四是结合旧区改造增建公共停车设施,具体做法:(1)对市区内早期建成的小区,利用小区邻近的公共空间设置停车位,比如对永红小区,我们不仅在小区北侧靠近回龙湾大街的公共空间设置近百个停车位,今年在永红小区的南侧老国税、中国银行及周边公共的空间设置六十余个停车位,这样增建的公共泊位不仅面向社会开放,而且还能解决和改善小区停车难这个问题;(2)将小区内部分绿地改用植草砖铺设来增建停车位,这样在不改变小区绿地率的情况下,让小区内停车位数量最大化;(3)对于小区道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直本着“宜宽则宽、能上则上”的原则,在小区道路改造过程中布置路内停车位。五是为更好的解决停车难这个问题,按着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在去年年初已组织编制《伊春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现已完成编制,并经市规委会原则通过。今后我们将及时把专项规划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保障实施,建立停车设施项目库,特别是要严格保障旧城改造及商业集中地段停车设施用地的预留,以便在今后有条件实施时进行建设,避免出现为追求商业开发利益最大化而无处建停车设施的问题。

综上,我局在工作中已将停车设施的规划布局作为重点中心工作来抓,并采取相应措施推进停车设施的建设发展。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