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10.19 来源:规划局
伊规函〔2017〕2号
孙玉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百姓的保护伞、安全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问题在我市确实存在,对于楼房屋面采用有组织排水容易渗漏,做无组织排水屋面,又容易在春秋两季发生屋檐冰溜子坠落伤人、砸车问题。您提出将楼房一层前后扩展延长建造一排车库,来防止屋檐冰溜子坠落伤人、砸车的想法,我局经研究认为,其具体制约因素为,由于楼房一层前后扩展延长建造一排车库,属于在旧城区内插建建设项目,依据《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设区城市的旧城区内除基础设施、公益性服务设施、绿地外,不得插建建设用地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建设项目。按此规定,您的建议应用受到限制。
伊春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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