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05.15 来源: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测法发〔2016〕6号)、《关于印发地图市场大检查“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图宣教管〔2017〕2号)、《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黑测发〔2016〕2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行业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测发〔2017〕5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扩大测绘地理信息的影响力,提高我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生产服务能力,为我省测绘地理信息领域营造统一、公平、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综合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执法检查工作,研究解决执法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对最终执法检查结果的审核发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承担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测绘资质单位巡查
重点检查测绘资质条件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测绘资质单位2016年度报告、成果汇交及2016年度统计三套数据的一致性,测绘仪器的检定情况。
(二)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除按计划正常开展本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外,重点抽检我省2016年度监督检查中受检项目不合格和不可检测绘资质单位的工程项目。
(三)开展测绘成果管理检查
重点检查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与提供使用、安全防护、测绘档案归档与保管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近年未汇交测绘成果的测绘资质单位。
(四)开展地图市场回头看检查
重点检查地图及地图产品的编制、出版和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涉及地图的教辅、旅游类、引进版等公开出版物中出现的错绘、漏绘等违法行为,含有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存在未依法编制、送审以及侵权盗版等行为的大型展会、文化市场和电子商务市场中的地图产品。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机制
综合运用现有管理平台,将信用不良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指标异常单位列入监管对象。其他单位采取“双随机”机制,即随机确定被检单位和检查人员。
1.原则上每年对同一家单位的抽查不超过一次。
2.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二)方式方法
执法检查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及分级检查的方式进行,各测绘资质单位需按照《测绘地理信息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对照表》(附件2)进行自查后,上交各市(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归档备查,省级抽查时将调取被检单位自查表进行实地核查。
1.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前,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订本部门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等,并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出的问题需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书面确认。
2.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对资质单位进行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按总数抽查不少于10%,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进行。
五、工作步骤
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在2017年5—10月,按照动员部署、开展检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
1.各市(地)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检查工作。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国家版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广泛宣传测绘地理信息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测绘地理信息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开展检查阶段(2017年6—9月)
1.全面自查(2017年6月)。各市(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方案,开展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切实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2.重点检查(2017年7月)。各市(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后就检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馈,对发现的测绘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各市(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执法检查情况于7月31日前上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3.省级检查(2017年8—9月)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组成检查组,根据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对市(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测绘资质单位、大宗用户进行抽查。各市(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资质单位要做好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抽查组开展工作。
(三)处理和总结阶段(2017年10月)
依法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凡是在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经领导小组确认后按相关程序记入信用信息平台,并根据具体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并在媒体予以曝光。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围绕薄弱环节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多部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合作机制,深入归纳、总结和分析其配套法规的执行情况,形成检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处室、各市(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重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细则,对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调配骨干力量,确保检查经费按时到位,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和本部门、行业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业,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把检查工作抓好、做细、做实。
(三)增强协作,做好宣传。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本地相关部门增强协作,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密切配合,共同研究问题,协同开展工作,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执法检查工作长效合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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